因经营需要,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拟申请注册发行债权融资计划,项目通过方式择优选聘承销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与本项目谈判活动。
一、项目需求:
1.项目名称: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3年债权融资计划承销商选聘项目
2.选聘方式:谈判
3.项目概况:
发行人 | 融资品种 | 融资用途 | 拟注册发行规模 | 期限 |
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债权融资计划 | 归还到期债务等 | 项目不超过5亿元 | 不超过5年(含5年) |
债权融资计划发行的承销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债券发行文件的编制、报批及发行工作、与监管机构的沟通工作、债券承销及发行上市工作、债券存续期管理工作以及发行人提出的相关工作内容。
5.项目最高限价:预计项目综合费率(包括但不限于票面利率、承销费率等)不得高于6.3%/年。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注册,有能力为本次谈判项目提供服务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注:已办理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手续的,提供办理“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手续后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2、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规定的担任承销商的执业要求,具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经营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证券承销与保荐”)的证券经营机构(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4号规定,暂未更换许可证的,可提供有效的《经营证券业务许可证》)。
3、最近三个年度具有承销发行或参与发行的成功案例(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4、参加本次谈判活动前三年内,公司及其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失信记录,分管债券业务高级管理人员没有受到过银监会、证监会等行政部门的处罚(须提供承诺书原件)。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必须在非标融资合作机构白名单库内。
三、报名、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
报名时间:从2023年3月6日起至2023年3月8日止,每天08:30-12:00,14:30-17:00(北京时间)。
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及方式:在有效报名时间内,投标人将报名登记表、授权委托书、承诺书(详见附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规定的邮箱445079058@qq.com,待其工作人员审核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其出具报名成功通知,方为报名成功;同时工作人员将谈判文件以电子邮件形式发放至报名单位的邮箱。
四、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地点及递交方式
4.1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2023年3月10日9时00分
4.2响应文件的提交地点: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10楼会议室(株洲市天元区联谊路86号金诚大厦10楼)。
4.3 响应文件的递交必须由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当面递交纸质书面文件,并当场签字确认。
注:响应文件不当众拆封。
五、评审办法及标准
本次谈判工作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的评审标准详见谈判文件。
六、联系方式
发行人:株洲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湖南省株洲市天元区联谊路86号金城大厦3楼303室
联 系 人:罗嘉琦
联系电话:18670800213
谈判公告附件